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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零之嫁给帅气男知青 第129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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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哎哟,你这孩子咋不好好在屋里休息,饭菜等妈回来做就是”。
  夏清清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,冲张红燕笑道:“妈,你回来了啊,菜快好了马上就可以开饭了”。
  张红燕嗔怪的看了女儿一眼:“下次不许再做了,这天气厨房里多热啊”。
  转身朝着儿子说道:“狗蛋,你先去地里喊你爸回来吃饭吧”。
  “马上就去”,狗蛋接到任务一溜烟就跑了出去。
  没多久夏和平就和狗蛋一起回来了,夏清清将最后一道菜端上桌:“好了,爸妈可以吃饭了”。
  “清清做的饭菜真香”,夏和平笑着夸了一句。
  他刚刚就听狗蛋说了,今天的饭菜是姐姐做的。
  狗蛋最喜欢吃西红柿炒鸡蛋,酸酸甜甜的,特别下饭。
  吃完饭后,张红燕指使狗蛋去洗碗,狗蛋很熟练的开始收拾桌子,夏和平起身帮儿子一起收拾。
  张红燕则是拉着夏清清聊天,问她在学校的近况,这些事情虽然写信都有说,但她还是想听女儿亲口说一遍。
  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等到狗蛋洗完碗出来,夏清清才从房间将自己带回来的东西分了分。
  给张红燕夏和平带的依旧是衣服鞋子,给狗蛋的是一只新钢笔。
  “姐,这只钢笔是送给我的吗?”,狗蛋小心翼翼的接过钢笔,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。
  对于只用过铅笔的狗蛋来说,钢笔是高不可攀的,只有学校的老师才能用钢笔。
  “对啊,这里还有两瓶墨水,到时候用完了让爸给县里给你买新的”,夏清清将两瓶墨水放在桌上道。
  张红燕看的有些心疼:“你给他买这么好的东西干嘛,多浪费啊”。
  狗蛋听妈妈这样说,有些不服气的说道:“才不是浪费呢,我会好好珍惜这只钢笔的”。
  “妈,这钢笔也不算贵,狗蛋年龄也大了,先给他练练字也好,省得以后字写的像狗爬似的”,夏清清开了个小玩笑。
  铅笔写字的手感和钢笔是完全不一样的,以后上初中高中也不能一直用铅笔,早点练习钢笔字也好。
  见闺女都这样说了,张红燕也没再反驳,只是认真交代狗蛋要好好练字,不要辜负了姐姐的心意。
  狗蛋当然是连连应好,他现在可喜欢这只新钢笔了,拿着钢笔舍不得放手呢。
  张红燕突然一拍大腿:“哎哟,差点忘记了,妈给你做了条新的布拉吉呢,想着你马上要放假就没给你寄到学校去了,妈去拿来给你试试”。
  说完她快走进了房间从柜子里将布拉吉拿了出来,展开给夏清清看了看:“清清你觉得怎么样,这个花色你喜欢吗?”。
  这是一条蓝底碎花的裙子,腰部做了收腰处理,领口处和袖口都做了白色的荷叶边,显得很是清新。
  “喜欢,超级喜欢,我这就回房间试”,夏清清开心的接过裙子,跑回了自己房间。
  “妈,你咋只给姐姐做新衣服,不给我做啊?”,狗蛋用控诉的眼神看着自家老妈。
  张红燕瞪了他一眼:“你这个皮猴子,有衣服给你穿就不错了,还想要新衣服,想屁吃呢?”。
  夏天村子里的男娃子不是上山就是下河,有多少新衣服都不够造的,张红燕直接将狗蛋去年夏天的衣服改大了一些,穿着正正好。
  狗蛋委屈的瘪嘴:“妈你偏心,我也想要新衣服”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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