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3章 公审(2合1plus)(5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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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朱富贵问了问,原来阿莫衣虽然是法国传教士,但实际上是来自罗马教宗国的神父。
  意大利盛产男高音,果然是有种族天赋。
  3600刀其实是很有难度的一件事。
  大明之前搞过一次凌迟,屠杀华人,发明三光政策的谢尔曼不到200刀就死了。
  场面搞得一塌糊涂,鸡飞狗跳。
  以至于最后行刑的战士不得不出来道歉,表示因为业务生疏而给谢尔曼先生添麻烦了。
  这一次就不会如此草率了,行刑兵经过了专门的训练。
  他们在国子监学了两个月的人体解剖学,又跟着志村团长养了半年猪,掌握了高超的解剖和屠宰技巧。
  有很大概率能够完成任务。
  当然,这活不是当天能完成的。
  切上三天三夜也很正常。
  慢工出细活。
  实际上,凌迟作为极刑,朱富贵并不喜欢。
  非是罪大恶极者,不可擅用。
  这一次还是大明的第二例、第三例的凌迟刑罚。
  甚至大家都已经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,大明子民和中华故民不适用此刑。
  毕竟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,拥有大明国籍确实有着相当程度上的豁免作用。
  在两位外国贵宾享受外宾特别待遇的同时,时间自然也不能浪费。
  其他犯人也要依法执行。
  首当其冲就是曾国藩的亲弟弟曾国荃。
  曾国荃身为伪清官吏,也算守土安民有责。
  他却枉顾人民信任,不能劝诫其兄,甘为洋人爪牙。
  判处——
  死刑立即执行!
  曾国荃听到这样判决,整个人都傻了。
  他没想到居然会判的如此之重。
  他想着李鸿章、曾国藩,甚至是杨岳斌等人,如今都在大明体系下如鱼得水,自己怎么说也算是湘军中的元老,肯定是要重用的。
  再不济,贬为庶民也勉强可以接受。
  他万万没想到,朱富贵居然要杀自己!
  “不,是《大明律》要杀你,是千万万中华百姓,是两次鸦片战争的烈士亡魂要杀你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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