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进不科学 第324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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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便是年轻人口中的同伴,并且很可能会和自己的任务有关。
  “汤姆逊……”
  徐云低低重复了一遍这个姓氏,脑海中下意识的便冒出了一个名字:
  约瑟夫·约翰·汤姆逊。
  约瑟夫·约翰·汤姆逊,在本土的书籍中一般叫做jj汤姆逊。
  此人是一位英国的知名物理学家,电子这种粒子就是他发现的,还曾经在1906获得过诺贝尔奖。
  另外这位大佬还有一个堪称传奇的贡献,那就是他的学生中,有九位都获得了诺贝尔奖金……
  如果说要评选人类史上贡献前十的科学家,jj汤姆逊肯定凑不上数。
  但如果将排名扩列到五十。
  那么名单中必有其一席之地。
  另外约瑟夫·约翰·汤姆逊是十九世纪下半叶的人物,理论上也符合光门之前的提示。
  当然了。
  这不代表这位汤姆逊就一定是那位jj汤姆逊,是位路人的可能性也不低。
  毕竟汤姆逊这个姓在英国的普及度很广,基本上和本土的张姓有的一拼。
  姓张的可能是张衡,也可能是张飞来着。
  那么……
  会是他吗?
  ……
  第220章 这个副本有点怪(下)
  抱柴男子的步频很快,四五十米的距离没一会儿便走完了大半。
  随着此人的靠近,徐云也逐渐看清了他的面容:
  这是一位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人,蓄着一道络腮胡。
  金发,深眼眶,鼻子英挺。
  怎么说呢……
  隐约有六成像是《魔戒》里萨鲁曼的扮演者,克里斯托弗·李年轻时的模样。
  徐云努力回想着jj汤姆逊的容貌,但绞尽脑汁却只能回忆起此人五十多岁时的黑白照片。
  不过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。
  中年后jj汤姆逊留的应该是一缕八字胡才对,和络腮胡差别很大……
  当然了。
  谁也说不准jj汤姆逊有没有过改须型的经历,因此这种判断只能勉强做个参考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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