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好让主角爱我了[快穿] 第119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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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不然呢?你亲自去,别人送我也不放心。”
  “我一个人去戈壁你就放心了?你真是我亲媳妇。”“老陈,你还记得地方吧。”
  “记得。”
  狗知道自己的名字叫狗,也知道他们把小猫叫做咪咪,它还知道它们住的地方被称为戈壁。是要把自己送回去吗?
  狗其实也想回去的。
  像池小天思念人类城市一样,它也在思念戈壁,这里抬头只有摩天大厦,出门就是奔流不息的车流,它理解不了这一切,它其实还烦这里无时无刻不在出现的噪音。
  戈壁的天很蓝,空气很清新,云很白。
  狗能听到好几里的动静,无论是风吹过来还是树叶摆动。
  但是,小猫呢。
  狗说不了话,四肢还被麻痹了。
  它极力的抵抗着睡意……它想说,我不走。
  没人知道一条狗在想什么。
  他们关心它,也在意它,但的的确确不知道它不想走。
  这太匪夷所思了。
  一条野狗、一条野狗竟然不想回戈壁吗?
  许静陈宇收养了池小天,他们对池小天很好。
  池小天都很少吃猫粮,陈宇承包了他们仨的饭,池小天每天都有新鲜的猫饭。
  十七楼很高,太阳很大。
  池小天的皮毛被晒的热乎乎的,蓬松的尾巴垂在窗户下面,优哉游哉的摇晃着。
  系统问池小天:“和狗分开你不难过吗?”
  “难过?”
  池小天懒洋洋的翻了个身,换了一面继续晒,“不难过啊,这不是已经是最好的局面了吗?”他又不能跟狗回戈壁,他在野外活不下去的。他更不想让狗戴上项圈和嘴套,真的被人当狗养。狗是他见过最帅的狗,是戈壁的王。
  他在这里好好地,狗在戈壁好好地,不是很好吗?
  系统想了想,觉得池小天说得挺有道理的:“也是。”
  狗是戈壁的王呢。
  它要来城市真的能接受被天天拴着,只能在一百平的房间里活动么?太难为一条野狗了吧。
  陈宇的工作没许静忙,或者说,他一年就集中忙几个月。他穿着围裙拖地,又开始嫌弃池小天了:“祖宗,咱求求你了,你能不能少掉点毛?”
  一年掉两次,一次掉半年,他现在天天用吸尘器打扫猫毛。
  池小天瞥了一眼陈宇,改用屁股对着他。
  高贵冷艳中带着一点微妙的嫌弃,掉毛是他能控制的吗?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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